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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就港口合作达成7点共识
2007-10-29 14:28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在广西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论坛29日闭幕,东盟秘书长王景荣宣读了《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联合声明》。  

  这份名为“南宁共识”的联合声明包括7点共识,包括应尽快审议通过《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规划》,并在下周召开的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签署《中国-东盟海运协定》;建立中国-东盟港口协调机制;鼓励在未来的《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下进行讨论在各次区域进行港口合作;鼓励支持各自企业积极参与对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利用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人员培训、技术与信息交流;拓展融资渠道,包括政府投资、国际金融组织和优惠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以多种合作方式,促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在国际海事框架下加强港口国监督、海上安全、海上保安和海上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  

  中国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说,中国与东盟交通合作是"全方位的",已积极参与了大湄公河次区域、澜沧江、泛亚铁路的交通合作。中国和东盟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1608亿美元,一些专家估计今年有望达2000亿美元,这些贸易中约80%通过海运和港口完成,加强合作非常必要,港口合作的空间很大。  

  2004年11月,中国-东盟领导人在老挝举行的峰会上签署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提出双方应在沿海和内河港口规划、设计和建设、维护、交通运输便利化、海上安全等领域开展合作。(梁思奇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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