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文件
宁商(改)发[2007]383号
关于执行石油市场行政监管规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商务厅于2007年7月12日,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行政许可行为和经营企业办理申请事项的程序,现就全区执行石油市场行政监管规范文本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范文本做好行政报批手续 新的石油市场行政监管规范文本和两个《实施细则》涵盖了当前商务主管部门和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所需办理事项的全部内容。执行新的规范文本有利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使用规范文本的宣传指导工作,根据新的规范文本受理经营企业申请和登记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期限和要求实施行政许可。 二、严格按照规范文本办理好行政公开事项 今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申请、停业和歇业手续、经营资格注销、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证书挂失补办、年度检查、外资企业申请等事项应严格按照新的规范文本执行。经营企业利用规范文本申报有关事项,要确实做到填写内容齐全、情况真实可靠、字迹工整清晰。以往的相关文本自8月30日停止使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再使用旧的格式文本。 三、做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工作 近期,全国将升级改版石油市场管理系统,正式启动新系统后,经营企业可以通过网站直接登陆办理有关事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要掌握石油市场管理系统办理有关事项的方法,具体操作为:首先进入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oilsyggsnew.mofcom.gov.cn,然后点击宁夏,直接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即可下载规范文本及登记表格和查询政策、办理有关事项等。
附件:宁夏石油市场行政监管规范文本(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下载) 1、《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 2、《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成品油(原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5、《成品油(原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6、《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7、《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8、《成品油(原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9、《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10、《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11、《加油站(农村加油点)新建、迁建、改扩建选址征求意见表》; 12、《新建、迁建、改扩建油库选址征求意见表》; 13、《加油站(农村加油点)新建、迁建、改扩建竣工验收意见表》; 14、《新建、迁建、改扩建油库竣工验收意见表》; 15、《宁夏回族自治区批发企业汽油、柴油、购销存情况统计季度报表》; 16、《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商业改革发展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