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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务厅 关于召开全区社区商业示范区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2007-09-06 17:06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文件

宁商(改)发[2007]391号

关于召开全区社区商业示范区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五市商务局:
    为落实全区流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区社区商业示范区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更好地推动自治区社区商业发展。决定2007年9月10日召开全区社区商业示范区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1、自治区商务厅领导讲话;
    2、银川市政府介绍社区商业建设工作情况;
    3、银川市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铁东街街道办事处、新百超市公司经验交流发言;
    4、银川市商务局对第一批社区商业示范店授牌;
    5、观摩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区。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07年9月10日下午3:00在商务厅后三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五市商务局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国家和自治区社区商业示范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四、邀请参会单位
    邀请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领导,银川市三区政府商务主管领导、民政局、工商局、卫生局,银川市三区商务主管部门、22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邀请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华兴时报,银川电视台派记者参会。
    五、其他事项
    参会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国家及自治区级商业示范区参会代表由各地商务局负责通知。请银川市抓紧做好会前有关准备工作,并负责通知辖区参会单位及人员。
    联 系 人:何金武  牛海龙
    联系电话:0951—5048350   6889231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商业改革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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