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财政拨付油价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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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0 07:23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林业每万亩增加补贴116.85元 ●城市公交每标台增加补贴3469元
●农村客运车辆每座增加补贴27元 ●出租车每辆增加补贴246元
财政部11月1日将油价调整后对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公益行业增加的补贴资金1118万元下达我区,自治区财政厅11月2日将中央财政油价补贴资金全部下达各市县,要求市县各部门确保11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补贴范围为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四行业。林业按照2006年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和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管护总面积进行补贴,每万亩增加补贴116.85元,全区共补贴13万元;城市公交按照2007年6月末城市公交车标台数进行补贴,每标台增加补贴3469元(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每标台增加补贴3816元),全区共补贴650万元;农村道路客运按照2007年6月末农村客运车辆的座位数进行补贴,每座增加补贴27元,全区共补贴114万元;出租车按照2007年6月末全区各市县出租车的实际拥有量按车进行补贴,每辆增加补贴246元,全区共补贴341万元。对于农村客运、出租车石油价格补贴的发放,仍要求补贴对象必须具有合法营运证照、车辆年检合格手续等相关证明资料。(马骏 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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